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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前云南技術落后產能將全部淘汰出清!這份《實施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時間:2021-10-15 17:54 來源:未知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和綠色低碳轉型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研究起草了
《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動低端低效產能退出
工作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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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存量產能改造提升,推動高質量發展和綠色低碳轉型,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研究起草了《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動低端低效產能退出工作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根據《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217號)相關規定,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一、公告內容
《云南省淘汰落后和推動低端低效產能退出工作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二、公告時間
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1月12日。
三、征集方式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建言獻策。意見建議可通過傳真、電子郵箱反饋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產業政策處。
聯系人及電話:彭云龍、繆聃 0871-63512714、63512693
傳 真:0871-63513084
電子郵箱:ynsgxtcyc@163.com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10月13日
有哪些亮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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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任務
堅決淘汰落后產能
以鋼鐵(煉鋼、煉鐵、鐵合金)、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粉磨站、石灰窯)、石化化工(焦炭、電石、黃磷、燒堿)、有色金屬(電解鋁、銅鉛鋅錫冶煉)等行業為重點,運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加快推動落后產能退出。
1、堅決出清技術落后產能。全面摸底排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工藝技術裝備(即技術方面落后產能),2021年底前全部淘汰出清。
2、依法關停退出能耗不達標產能。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
3、依法關閉環保不達標產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對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違反固體廢物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經項目所在地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4、依法關停質量不達標產能。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限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依法關停退出。
5、依法關閉安全不達標產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對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產能,立即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吊銷其相關證照。
推動重點高耗能行業“限制類”產能退出
以鋼鐵(煉鋼、煉鐵、鐵合金)、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粉磨站、石灰窯)、石化化工(焦炭、電石、黃磷)、有色金屬(電解鋁、銅鉛鋅錫冶煉)等行業為重點,全面摸底排查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限制類”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分行業制定“限制類”產能退出方案,確保2025年底前全面退出。
改造提升存量產能
堅持控制增量與做優存量相結合,鼓勵和支持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屬“限制類”產能按照符合行業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和產業政策要求,進行節能降耗、治污減排、提升工藝技術裝備水平等方面的技術改造。對國家明確要求進行產能總量控制的鋼鐵(煉鋼、煉鐵)、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有色金屬(電解鋁)、石化化工(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焦炭、黃磷)等行業,通過嚴格落實產能置換政策,在嚴控增量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存量產能改造提升。
政策措施
嚴格落實價格政策
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優惠類電價及其他各種不合理的價格財政補貼政策。根據國家價格政策有關規定,對鋼鐵、水泥、電石、燒堿、鐵合金、黃磷、鋅冶煉等行業“限制類”、“淘汰類”產能執行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能耗、電耗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執行階梯電價。
加大資金扶持
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收入,按國家價格政策有關規定,上繳省級國庫,納入省級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支持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節能降碳減排。差別電價收入專項用于支持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節能降碳減排,階梯電價收入專項用于支持高耗能行業節能技術改造。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研究制定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管理制度。
盤活土地資源
產能退出后的劃撥用地,可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劃撥土地使用權后的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費用。退出后的工業用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可用于轉產發展第三產業,其中轉產為生產性服務業等國家鼓勵發展行業的,可在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
發揮要素資源保障
產能退出騰退的能耗指標留在當地州(市),支持當地企業轉型發展和項目建設。
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
落實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對主動退出低端低效產能、化解過剩產能的企業,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予以合理信貸支持。對未按要求退出落后產能的企業,嚴控新增授信,壓縮退出存量貸款。
強化懲戒約束
對未按時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州(市),實行建設項目“區域限批”。對未按期完成落后產能退出的企業,及時將有關信息納入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在“信用中國(云南)”網站等平臺公布,依法依規實施信用約束。
暢通舉報渠道
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已建立的淘汰落后產能省級舉報平臺,集中受理和認真梳理甄別舉報信息,對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方面的落后產能,根據工作職責分工,及時移交相關部門,限期核查和處理;各牽頭部門也要分別設立舉報熱線,同時,結合日常能耗、環保、安全、質量監管,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技術標準和產業政策,努力營造公眾積極參與的落后產能舉報輿論氛圍。
強化信息公開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管理廳定期在門戶網站公布不達標應限期整改的企業名單,以及經整改仍不達標、應依法提請地方人民政府關閉和已依法關閉的企業名單;省生態環境廳要定期公布超標排放企業名單,以及超標排放情節嚴重的企業名單。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在網站公告年度落后產能退出企業名單、設備(生產線)和產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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